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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航空货运之空运提单填制要求_作用_特性天津航空货运空运运单填制要求: (一)填制货运单的基本要求 ⑴货运单要求用英文打字机或计算机,用英文大写字母打印,各栏内容必须准确、清楚、齐全,不得随意涂改。 ⑵货运单已填内容在运输过程中需要修改时,必须在修改项目的近处盖章,注明修改货运单的空运企业名称、地址和日期。修改货运单时,应将所有剩余的各联一同修改。 ⑶货运单的各栏目中,有些栏目印有阴影。其中,有标题的阴影栏目仅供承运人填写。使用投有标题的阴影栏目一般不需填写,除非承运人特殊需要。 天津航空货运空运提单的作用: ⑴空运提单是证明承运人或其代理收到货物的收据:当托运人把货物交付承运人承运之后,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将空运提单的“托运人联”交给托运人,作为收到承运货物的收据。 ⑵作为运输合同的凭证:空运提单是空运托运人与承运人间运输合同的证明,是空运托运人与承运人间权利和义务的依据。所以,空运提单必须由双方签署后才能生效 ⑶作为运费帐单:航空运单可作为运费帐单和发票。因为它分别记载着属于收货人(或发货人)应负担的费用和属于代理的费用。承运人将运单的第二分正本(Originial-for the issuing Carrier)自己留存,作为运费收取凭据。 ⑷报关凭证:在航空货物到达目的地后报关时,航空运单通常是海关检查放行的基本单据。 天津航空货运空运提单的特性: ⑴空运提单不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空运提单只能证明承运人或者其代理人依据双方签订的运输协议收到了货物。它只是承运人发给托运人的货物收据及运输契约凭证而已。在通常情况下,货物运抵目的地后,受货人凭承运人的到货通知及有关的证明提货,并在提货时在随货运到的空运提单上签收,而不要求受货人凭空运提单提货。但托运人在货物被受领以前,可以凭其所持有的空运提单,指示承运人将货物回运、停运、改运他处,或指示由第三者受领货物。 ⑵空运提单不能流通:空运提单一般都印有“not negotiable”(禁止流通),属于记名式(straight)提单,所以空运提单是一种不可转让的单证。 ⑶要式单证:华沙公约及海牙议定书均规定空运提单应记载的内容,如不依规定记载,虽不影响运输契约的成立,但不得享受公约上的利益。所以如想享受公约的利益,必须按照规定记载空运提单的内容。 |